临沂关于落实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发挥家政服务业吸纳和带动就业作用,根据临沂市人社局《印发落实<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配套措施的通知》(临人社发〔2020〕11号)及《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临财社〔2019〕9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就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为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发挥家政服务业吸纳和带动就业作用,根据临沂市人社局《印发落实<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配套措施的通知》(临人社发〔2020〕11号)及《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临财社〔2019〕9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就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补贴机构范围
莒南县行政区域内,经工商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向家庭提供各类劳务,经营业主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或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服务事项的家政服务机构及从事家政服务业的个体工商户。
二、人员范围
从事家政服务,法定劳动年龄内由家政服务机构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简称意外伤害保险)的从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三、补贴标准
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家政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按照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数额的50%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不高于60元。
意外伤害保险一年为一个保险期,在同一个保险期内只能申请一次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对于从业人员在投保期内变更机构的,从业人员应主动告知新的家政服务机构,原保险依然有效。
四、申请材料
1.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机构持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收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被保险人员名单;《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花名册》。
2.首次申报补贴的家政服务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表》。
五、受理时间
分两批受理:
第一批受理时间为2022年6月6日至17日
第二批受理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至18日
符合条件人员请根据时间要求,按规定时间进行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六、受理地址电话
地址: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二楼东大厅D18、19号窗口
咨询电话:17662877833
1、家政服务机构意外伤害保 险申请表
2、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花名册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6日